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中央驻疆单位,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经研究,现开展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高质量建设“八大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大战略,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关键民生领域等需求,支持培养引进一大批能够发挥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一流创新人才(团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面向重点产业链自主安全可控提供科技支撑,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新疆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新优势。
二、任务分工
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项目面向全疆(自治区、兵团、中央驻疆单位)公开申报,具体对象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支持措施等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一)综合性人才计划(2项)
1. “天山英才”培养计划。紧扣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遴选一批本土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及创新团队,支持创新创业,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提升新疆人才队伍能力素质。下设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青年托举人才、优秀工程师、“三农”骨干人才、教育教学名师、医药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新疆工匠、哲学社会科学和新疆文化名家等10个子项目。其中: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负责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创新团队等3个项目,科协牵头负责青年托举人才项目,党委农办牵头负责“三农”骨干人才项目,工信厅牵头负责优秀工程师项目,教育厅牵头负责教育教学名师项目,卫健委牵头负责医药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项目,人社厅牵头负责新疆工匠项目,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哲学社会科学和新疆文化名家项目。
2. “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坚持需求导向、着眼高精尖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标准,从疆外引进一批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青年人才和特殊专业化人才,支持承担重大项目、攻克关键技术、带动学科建设、支撑重点产业。下设领军人才、特聘专家(高校特聘教授)、青年博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银龄人才等5个子项目。其中:自治区人社厅牵头负责领军人才、特聘专家、青年博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4个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高校特聘教授项目,自治区科技厅、卫健委、教育厅分别牵头负责“科技银龄人才”“卫生健康银龄人才”“高校银龄讲学团队”项目。
(二)重大人才项目(5项)
3. 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围绕打造以“八大产业集群”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于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集聚人才资源构建创新创业联合体,助力产业迭代升级、发展壮大。下设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工业产业创新研究院2个子项目,本批次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项目暂停申报,自治区工信厅牵头负责工业产业创新研究院项目。
4. 科研创新平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一批重点领域急需、业绩成果突出的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及其人才团队,支撑新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加快布局。下设科研创新平台、博士后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等3个子项目。其中:自治区科技厅、工信厅、发改委分别牵头负责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相关创新平台项目,人社厅牵头负责博士后平台项目,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项目。
5. “揭榜挂帅”招才引智计划。着眼破解新疆难以解决的前沿科技、先进装备、新材料新工艺等难题,不拘一格张榜求贤,着力攻克关键技术、转移转化成果、培养优秀人才。下设关键核心科技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成果产业化、未来产业前沿技术布局等3个领域“揭榜挂帅”子项目。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负责关键核心科技攻关领域项目,工信厅牵头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发改委牵头负责未来产业前沿技术布局项目。
6. 重点园区引才育才计划。围绕新疆区域经济发展布局,抢抓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区域发展战略机遇,支持各地各园区科技创新型企业集聚产业急需人才,推动创新发展,带动一大批人才到产业一线建功立业。自治区工信厅牵头负责。
7. 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支持援疆渠道人才交流合作不断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创新方式,推动“组团式”援疆向科技、农业、文化、考古、产业发展、园区管理等领域拓展,为重点产业和行业领域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下设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等3个子项目。其中:自治区卫健委负责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项目;宣传部、政法委、卫健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等9个部门单位,分别负责各自领域“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其他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沟通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到实施“2+5”重点人才计划项目,是自治区党委根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促进新时代新疆人才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切实加强对申报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广泛动员宣传。各牵头实施部门要将所负责项目指南发布在部门门户网站,便于用人单位和人才查询。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媒体和新媒体矩阵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特别是有针对性地面向“八大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和产业一线民营企业积极动员申报,确保用人单位和广大人才应知尽知。
(三)规范申报程序。各地各部门单位须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规范的工作流程进行申报,把握重大原则的同时,注重做好资格审核、单位公示、沟通酝酿、诚信承诺等具体工作。同时,要认真落实对新疆自贸试验区专项支持、南疆五地州倾斜支持政策,要充分体现兵地人才融合发展要求。
(四)严格纪律要求。各计划项目牵头实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各计划项目申报互斥等工作要求,坚决杜绝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等现象。对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个人,以及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追责问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取消后续申报资格等处理。
(五)把握时间进度。各牵头实施部门原则上在7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8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工作,9月中旬汇总形成第三批建议支持方案,提交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时跟踪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联系人:
邓 轶 0991—2391229,13709978699
李 琳 0991—2391066,13579844222
付凌云 0991—2391654,18140847008(负责重点园区引才育才计划、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
附件: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各子项目申报指南.doc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转载自新疆党员教育)